
“特价区临期食品打折促销,过期食品偷偷上架?”近年来,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的新闻屡见不鲜,不少商家抱着“没人查就没事”的侥幸心理,却不知这笔“账”算下来,赔的远不止商品本身的价值。

从法律层面看,这笔“罚款账”就够喝一壶,根据《食品安全法》,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禁止生产经营的范畴,一旦被监管部门查处,不仅要没收违法所得,还将面临货值金额5到10倍的罚款——若某超市过期食品货值2000元,罚款可能就高达1万至10万元;若货值更高或情节严重,罚款金额还会上不封顶,更棘手的是,消费者可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退一赔十”,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曾有消费者因购买过期酸奶获赔1000元,而超市因货值不足百元,最终赔偿金额是商品价格的10倍不止。
除了直接的经济赔偿,品牌信任的“隐性损失”更难估量,在信息透明的时代,一次过期食品事件就可能让超市口碑崩塌:消费者不再信任“临期食品”促销,质疑商品管理流程,甚至用脚投票转向竞争对手,某连锁超市曾因分店销售过期面包被曝光,当地客流量骤降三成,后续整改投入的公关成本、员工培训费用,远超罚款本身。
对员工而言,这更是“丢饭碗”的风险,超市若因管理疏漏导致过期食品上架,相关员工可能面临内部处分,甚至因“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曾有超市店长因长期默许员工售卖过期食品,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职业生涯就此断送。
说到底,超市卖过期货,看似是“减少损耗”的小聪明,实则是触碰法律红线、透支品牌信誉的“大糊涂”,食品安全是商家的生命线,唯有严把进货关、完善临期食品管理、强化员工责任意识,才能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结局,毕竟,消费者用脚投票的代价,远比想象中更沉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