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证券虚假陈述案开庭!虚增160亿营收罚1000万,法院尚未判决,股民仍可登记索赔
2025年11月28日,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正式开庭,案件因涉及多个核心争议问题,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赵敬国律师团队将持续跟踪案件后续进展,并及时向投资者同步相关情况。
此前,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6月21日出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东方集团于2020-2023年通过虚构贸易链条等手段虚增营收,累计虚增超160亿元,最高占比达49.26%,公司被罚款1000万元,并被警告;实控人张宏伟、时任董事长孙明涛等多名责任人合计被罚1900万元,部分人员遭到5年禁入证券市场的处罚。

赵敬国律师提醒,目前法院尚未判决案件,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维权条件为: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2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的投资者,无论在2024年6月2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均可索赔(注: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最终确定)。
赵敬国律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丰富的证券纠纷经验,曾成功代理多起投资者诉上市公司索赔案件,他将继续全力维护投资者权益,协助受害者追偿合法损失。
投资者请注意时间截止,及时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索赔,确保权益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