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其他六家金融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对当前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等领域的非法活动发出严正警告,并提出应对措施。
正确认识虚拟货币及相关活动的本质属性

虚拟货币不属于我国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空气币(如π币)等虚拟货币存在严重的欺诈和市场操纵风险,常用于传销和诈骗活动;稳定币等目前无法满足身份识别、反洗钱等基本要求,存在被用于非法活动的风险;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未获得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存在虚假资产、经营风险等多重隐患。
各相关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等相关业务
银行、证券、基金、期货机构等金融机构: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提供服务,不得为相关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或信贷支持,需严格执行客户尽职调查,及时研判风险并采取措施。
互联网平台企业:不得为相关业务开展营销宣传、信息技术支持或其他形式服务,应对平台发布的信息进行合规排查。
其他机构:不得参与虚拟货币等非法金融活动,境外服务提供商若涉及境内业务,也属于非法行为。
公众需高度警惕相关风险
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常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公众应增强风险意识,远离相关活动。
防范非法集资和诈骗:切勿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等名义下的非法集资活动,警惕推广虚拟货币等业务的社群和虚假宣传。
拒绝非法金融活动:如发现涉及虚拟货币等非法业务活动,应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涉嫌违法的可报公安机关。
各协会将进一步加强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提醒公众守护财产安全,远离非法活动。
发布机构: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中国期货业协会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日期: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