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8日 —— 龙源电力(00916.HK)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覆》(国资产权[2025]510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总体方案,该方案目前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