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首年就财务造假!董事长申辩“非会计专业”被驳回,ST诺泰及实控人等被罚7620万元
证监会对医药外包企业ST诺泰(688076.SH)及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决定,揭开了这家上市公司在上市首年策划的“铤而走险”行为的真相。
经证监会调查,ST诺泰存在两大违法事实:一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具体来看,公司在2021年通过向浙江华贝转让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技术转让)并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该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导致公司年度报告虚增数据。

公司还存在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1年12月,ST诺泰向浙江华贝转让技术,同期又从浙江华贝处以技术转让款筹集增资资金,形成资金闭环,技术转让业务的交易金额与增资金额相互关联,且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技术转让款全部来源于ST诺泰的增资款。
针对公司的申辩,证监会认为,技术转让与增资形成资金闭环,商业逻辑存在明显异常,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至于高管的申辩,证监会明确驳回:未参与、非会计专业人士、信赖中介机构专业判断等不能成为未勤勉尽责的免责理由。
此次处罚涉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德中等6人合计被罚款7620万元,赵德中等人是ST诺泰的实际控制人,赵德毅等高管也受到相应的处罚,证监会对该事案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ST诺泰曾因减肥药相关业务受到市场关注,其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95%,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6.92%,截至12月18日收盘,ST诺泰股价跌0.44%,总市值约为121亿元。
此前,公司曾因减肥药概念股表现亮眼,市场对其未来发展充满期待,此次财务造假事件不仅对公司自身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也对投资者构成了严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