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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电机索赔持续推进 后续股民仍可索赔

金证券 2025-12-23 09:38 快讯 50 0

针对浙江方正电机(代码:002196,简称:方正电机)证券虚假陈述案的诉讼继续推进,受损投资者仍有机会进行索赔。

根据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的最新提示,目前距离方正电机索赔时效届满仅剩六个月,仍有时间受损投资者提起诉讼。

案情回溯至2024年2月5日晚,方正电机发布公告披露,浙江证监局查明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对"三包费"的会计估计不合理;不恰当地扩大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计量,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18-2022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78,432,305.26元、5,964,531.93元、17,924,975.88元、2,313,701.22元,2022年反向虚减86,976,217.46元,占各年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38%、31.96%、2.76%、27.78%、26.03%。

依据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对方正电机责令改正,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也作出警告并处罚款。

根据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证券虚假陈述的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案件,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起索赔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厉健律师指出,根据司法解释,2019年4月29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间买入方正电机股票,并在2023年6月26日收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仍可索赔,能否获赔以及赔偿金额则需法院最终认定。

律师强调,投资者索赔需提供以下材料: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19年4月1日至今)、详细联系方式等。

厉健律师现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曾代理多起重大证券纠纷案件,累计成功维权130余家上市公司,取得显著成效,其中多个案例入选年度十大商事案例或调解案例,受媒体广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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