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获监管核准,不再设立监事会
2025年12月24日,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期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金复〔2025〕752号),获核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自获核准之日起,中国人寿决定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则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原监事曹伟清、谷海山、叶映兰、董海锋先生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已完成职务交接,并确认其均与公司无任何意见分歧,也无其他需要提请股东特别关注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