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调查!拥有“黄金”招牌的金雅福爆雷后人去楼空,“买卖+委托”模式是否涉嫌非法吸存?
曾经以“中国企业500强”和以黄金产业为核心的大举跨界地产与资本市场的深圳金雅福控股集团迎来了剧烈变化,2025年底,金雅福总部位于深圳盐田现代服务中心24楼的全资子公司广盈控股集团,门前漆黑的办公环境与此前的“财富之门”形成鲜明对比,仅仅一周前,公司还在正常运营,然而如今,总部大楼已人去楼空,门禁设备被拆除,仅留下满墙的法律文书和断水断电的场景。
这场突如其来的危机并非一蹴而就,自2025年6月起,金雅福旗下以“黄金委托购销”为核心的高收益理财产品收益中断,到11月底大面积逾期,据投资者自发统计及法律人士预估,涉及资金规模高达70亿至80亿元,从光鲜的“500强”到暗淡的办公室,金雅福的逆转轨迹令人警醒。

“买卖+委托”模式:非法吸存的隐形骗局?
金雅福的吸引力源于其独特的“买卖+委托”双合同架构,投资者首先与金雅福旗下公司签订《黄金实物买卖合同》,支付全款但未提取实物黄金;随后,与关联方“深圳市博耀创金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将“已购”的黄金委托其管理,以换取年化8%至14%的固定收益,这种看似合法的交易结构,实则为后续的资金链断裂埋下伏笔。
上海曼昆(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吕盈辉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这种模式呈现出典型的“贸易融资化”特征,试图规避金融监管,从法律角度来看,该模式极具迷惑性,表面上由一个合法的买卖关系和一个合法的委托关系组成,实则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吕律师强调,金雅福作为非持牌机构开展募资业务,构成“非法性”;通过线下门店与团队公开推介,符合“公开性”与“社会性”;而承诺8%至14%的固定高收益,则是致命的“利诱性”,金雅福的高息承诺远超行业常态,从法律角度来看,具有极强的庞氏骗局特征,其本质是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
风险提示成“免责盾牌”?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金雅福在合同中明确标注风险等级为R4,即中高风险,销售人员却极力宣扬“固定高收益”“绝对安全”,与风险提示形成尖锐矛盾,记者在金雅福黄金珠宝交易中心早期办公地深圳罗湖湖景大厦看到,大厦外墙上的烫金大字已被悄然拆卸,内部楼层大门紧闭,尽管如此仍有少数人员留守。
吕律师指出,金雅福明知自身黄金加工业务无法支撑8%至14%的融资成本,却仍然虚构高毛利的表象,构成了对底层资产状况的虚构,证明了其主观上的欺诈故意,合同中的R4风险等级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应付监管或推卸责任的“免责盾牌”。
投资者陷入维权僵局,员工工资未发
分散在全国的投资者陷入维权僵局,重庆黄女士的母亲分三次投入90万元,“一次本金都没拿出来过”,更令人唏嘘的是,这场骗局甚至波及金雅福的内部员工,黄女士的表哥是金雅福重庆公司的员工,他推荐我们投资金雅福,他也是受害者,被上司诱导投了100多万元,广州吴女士则向记者表示,自己卖掉了家中唯一住房,投入超过600万元购买所谓“文化金”与“股权”。
福建海沧招商花园的一家金雅福智慧金店的韩先生向记者透露,10月、11月的工资都还没发,记者追问客户能否通过该店正常收到黄金回收款时,韩先生陷入了沉默,黄女士还提到,公司对待员工的方式荒谬:员工几个月没工资了,工资的赔偿方式就是让员工和公司一起再投资机器,然后分红。
政府介入:债转股方案被抵制
深圳盐田区政府已成立专班介入,由警方实施监管,并聘请专业会计团队进行资产清算,公司曾提出“债转股”“转为智慧金店加盟”等所谓“升级方案”,但遭到投资者普遍抵制,这些方案被视作试图将债权人拖入更深泥潭的缓兵之计。
吕律师强调,一旦转股,投资者将从优先债权人沦为劣后股东,若公司破产清算,股权价值可能归零。“金雅福无权单方面强制要求投资者转股,投资者有权拒绝并坚持要求现金清偿。”
法律程序与维权路径
重庆黄女士陪同母亲报警后,当地警方表示“本地没办法”,建议通过深圳网上报警,并称“还在调查定性阶段”。“只能等深圳定性,然后才能查封、清算资产,最后算出多少,才有可能一批一批地赔付。”黄女士向记者转述了警方的说法,吕律师指出,如果被定性为非法集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投资者的资金属于“赃款”,应由公安机关追缴后统一退赔。
对于与子公司(如博耀创金)签约可能导致的“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吕律师指出,依据2024年实施的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主张法人人格否认,如果能证明金雅福集团与博耀创金等子公司存在人员、业务、财务、场所等方面的人格混同,投资者即可要求集团承担连带清算责任。
监管盲区与金融创新边界的警示
这起事件也暴露出“产业+金融”跨界模式下的监管盲区,吕律师分析道,当前监管存在“各司其职”的视野盲区:实物贸易监管部门不管融资,金融监管部门又管不到非持牌机构。“金雅福利用‘买卖+委托’的模式,成功地将自己伪装成一家从事‘黄金贸易’的实体企业,在监管部门看来,它在卖金条;在投资者看来,它在卖理财,这种‘名实分离’导致了长期的监管真空。”
吕律师呼吁必须强化“穿透式监管”,即穿透资金流向、股权关系和业务实质,建立跨部门联合预警机制,才能防止此类“监管套利”再次发生。
金雅福事件的深远意义
金雅福早年办公地湖景大厦的外墙招牌已被卸下,这场危机,不仅是一个庞大商业体的倒塌,更是一次对金融创新边界、投资者教育与保护体系的沉重拷问,它留下的,是亟待司法厘清的百亿资金迷宫,是无数家庭破碎的财富梦想,是员工被拖欠的薪资与年关的焦虑,当繁华散尽,只剩下一地待扫的“金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