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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股份(002560)被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损股民可索赔

金证券 2025-12-01 13:56 快讯 31 0

通达股份(002560)被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5年9月5日,河南证监局对通达股份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认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等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证监局责令改正并对公司董事长马红菊、总经理曲洪普、财务总监闫文鸽、董事会秘书刘志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在此次行政监管措施实施后,通达股份于2025年11月25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独立董事刘余魏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辞职,并提名赵志英作为新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变动引发市场关注,投资者对公司治理和未来发展均存有疑虑。

针对此事,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就此发表意见,表示:由于通达股份因信披违规被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损的投资者有权索赔,具体而言,符合索赔条件的包括在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9月5日期间买入通达股份002560股票,且在2025年9月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根据牛彬律师介绍,索赔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1. 证券公司出具的买卖通达股份股票的对账单原件,要求从第一次买入股票开始打印到打印日当天的所有交易记录,持有未卖出的投资者需注明剩余持股数量;
  2. 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查询单;
  4. 牛彬律师的律师声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索赔条件仅为参考,具体索赔标准将根据证监局调查结果和法院认定最终确定,受损投资者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妥善准备索赔材料。

通达股份此次行政监管措施的消息引发市场广泛关注,投资者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应密切关注官方调查进展和法院裁决结果,以确保索赔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文由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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